2025-02-16 01:20:42 点击量:
年初,他和在上海打拼多年的侄子合资开了一家饭店,叔叔投入了30万,侄子则负责人力和店面位置等事务,没有出任何股份钱。 侄子每次春节回家都会炫耀自己在上海的成功,管理着8家餐馆,老板对他待遇优厚等,各种夸耀自己。 具体面积不详,月租不超过3万,所有员工的工资也不超过8万,其中有些员工是自家的亲戚帮忙。 在饭店经营了5个月,第一个月的毛利润是15万,两人算账后,叔叔分得了6000元,两人是四六分成,叔叔占4成。 等一个月没提算账,第二月也没提,第三个月叔叔忍不住了就提算账的事,侄子公开性的提出让叔叔走人,也没股份钱。 这四个月,店里的员工只承认侄子是老板,叔叔是员工,员工知道叔叔投钱了都没有好脸色,当叔叔说的话都是放屁,对叔叔指手画脚,恶言相对等等。 叔叔回来了,带回5000元的工资和第一个月6000元的分红,一张30万的欠条。